省公司定于
一、职业鉴定对象:邮政营业员(2010年鉴定考试不合格者、转岗和未参加鉴定者)。
二、鉴定等级:初级工、中级工、高级工。
三、鉴定方式:参加鉴定人员在省邮政培训中心集中进行鉴定,操作、理论同时进行,共分5期、每期4天,由省培训中心鉴定站组织实施。
四、鉴定日期和人数(各局鉴定日程安排详见附件):
第一期:(141人)
第二期:(141人)
第三期:(141人)
第四期:(144人)1月12日—15日 1月11日报到
第五期:(144人)1月17日—20日 1月16日报到
五、具体要求
(一)为保证生产经营和职业资格鉴定两不误,各市局要统筹兼顾、精心组织,认真组织好考前培训,此次鉴定共分五期,各局可根据生产实际,分批次做好人员安排,并务于12月11日前将人员分期情况以报名模板的格式上报省培训中心鉴定站。特别是对于无证上岗人员,要发培训鉴定通知到每个人,并让其确认签字,确保能让其参加省公司的职业资格鉴定。
(二)每期鉴定时,各局均需指定一名联络人,由其将鉴定申报表、照片(彩色小二寸蓝底照片每人4张),统一汇总交省培训中心鉴定站。个人鉴定申报表由本人填写,一式两份(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、字迹清晰),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。参加鉴定人员自带鉴定教材及相关资料
(三)省培训中心鉴定站提前做好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(四)鉴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价行费(2006)13号文件规定执行。 联 系 人:李树宝 0311-86133835
电子邮箱:hbshzh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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