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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邮政营业员鉴定考试的通知

作者: 管理员 时间:2011-01-04 来源: 点击量:
摘要:关于组织邮政营业员鉴定考试的通知

 

  省公司定于 20101213 2011120组织全省邮政营业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操作考核,为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实施,现将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职业鉴定对象:邮政营业员(2010年鉴定考试不合格者、转岗和未参加鉴定者)。

二、鉴定等级:初级工、中级工、高级工。

三、鉴定方式:参加鉴定人员在省邮政培训中心集中进行鉴定,操作、理论同时进行,共分5期、每期4天,由省培训中心鉴定站组织实施。

四、鉴定日期和人数(各局鉴定日程安排详见附件):

第一期:(141人) 121417   1213日报到

第二期:(141人) 122023   1219日报到

第三期:(141人) 122629   1225日报到

第四期:(144人)112日—15     111日报到

第五期:(144人)117日—20    116日报到

 

五、具体要求

(一)为保证生产经营和职业资格鉴定两不误,各市局要统筹兼顾、精心组织,认真组织好考前培训,此次鉴定共分五期,各局可根据生产实际,分批次做好人员安排,并务于1211日前将人员分期情况以报名模板的格式上报省培训中心鉴定站。特别是对于无证上岗人员,要发培训鉴定通知到每个人,并让其确认签字,确保能让其参加省公司的职业资格鉴定。

(二)每期鉴定时,各局均需指定一名联络人,由其将鉴定申报表、照片(彩色小二寸蓝底照片每人4),统一汇总交省培训中心鉴定站。个人鉴定申报表由本人填写,一式两份(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、字迹清晰),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。参加鉴定人员自带鉴定教材及相关资料

(三)省培训中心鉴定站提前做好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(四)鉴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价行费(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   
(五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联 系 人:李树宝 0311-86133835  

电子邮箱:hbshzh@163.com